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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衛生福利部預告「公共衛生師受指定執行公共衛生事件補償辦法」草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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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112年3月15日衛生福利部第3次公告預告訂定「公共衛生師受指定執行公共衛生事件補償辦法」草案。
★案內公告事項(含陳述意見或洽詢途徑)詳載於衛福部「公告訊息」及「法令規章」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頁「法規草案」項下,供下載
★因本項公告內容草案已事前徵詢相關團體意見及召開會議討論,且屬第三次預告,考量考選部自110年起迄今共舉辦2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考公共衛生師考試,已有考生取得公共衛生師證書,有其急迫性,爰縮短預告時間為20天。
★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衛福部醫事司,並將建議副知全聯會。
(一) 承辦單位:衛生福利部醫事司
(二) 地址: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
(三) 電話:(02)8590-6666#7386
(四) 電子郵件:md7386@mohw.gov.tw
(五) 傳真:(02)8590-70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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