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國民健康署113年1月31日國健癌字第1130360123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降低國人罹患癌症風險,及降低晚期癌症發生,國民健康署與中央健康保險署及口腔健康司共同推動「全民健康保險癌症治療品質改善計畫」,以人為中心,建立從篩檢、追蹤到確診的機制。透過醫療院所共同合作,針對大腸癌、口腔癌、子宮頸癌、乳癌及肺癌五項癌症篩檢結果為疑似異常之個案,由篩檢端主動將個案轉介至確診及治療端,以提升篩檢異常個案陽性追蹤的比率,達到早期篩檢、早期治療的目的。
三、為利各級醫事服務機構瞭解「全民健康保險癌症治療品質改善計畫」執行方式,請惠予鼓勵醫療院所參卓旨揭計畫懶人包內容與流程,相關資料可逕上國民健康署網站下載。